聚烯烃生技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快速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备是否有防护装置及其有效性,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有无漏电危险,消防设施、化学危险品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员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规违章指挥。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管理制度是否真正得到执行。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各车间、班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有否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的第二、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车间工段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章程。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上报,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处理,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二、检查办法 1.由部门安全小组组织,由小组各成员全体或部分参加,每月在部门所辖范围以内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平常组织不定期的抽查。特别设备进行特别安全检查。2.当检查到有关车间、工段时,该车间、工段负责人及班长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的班长签收。3.车间、工段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车间、工段的安全管理情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部门年终安全奖励评分。4.除部门安全小组组织检查外,各车间工段负责人及班长平常做好自我检查工作,并发动全体员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