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
1 为仔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 省消防条例》,切实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减少和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项规定
2 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分厂、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主管负责人、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
3 公司消防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责任人应对本部门内的消防安全负责,分厂、部门设立防火领导安全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4 公司各分厂、部门的义务消防队,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带领下,开展消防活动,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5 做好班日检查,分厂、部门周检查、全公司月检查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各分厂、部门对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都要仔细对待,及时组织整改
6 组织群众性的防火演习和“119”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广阔员工的消防实战技能和消防意识
7 依据奖惩办法,及时奖励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惩处违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
2 各级领导职责
1 公司防火委员会职责
1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依据本公司情况安排,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2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 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
4 向上级领导消防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5 确定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