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1、烟花爆竹生产场所(生产线)和经营批发仓库的选址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线路、无线通讯塔、水源地、农牧渔业基地等外部安全距离,以及与厂区内库房、值班室、公用建构筑(锅炉房、独立变电所、水塔、高位水池及消防蓄水池、办公室、食堂、汽车库、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建筑物)等内部安全距离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法律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的有关要求的
2、存在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现象的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场所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和销毁场、行政区的
4、烟花爆竹生产工房、库房和经营批发仓库超级别存放原料和产品的
5、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和经营批发仓库区存在火源和其他易燃易爆品的
6、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及设施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未定期用水清洗的
7、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批发仓库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违章操作、未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
8、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和经营批发仓库未能根据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或未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的
9、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当中使用了国家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原材料的
10、烟花爆竹生产场所 1
1 级工房、库房和经营批发场所 1
1 级仓库未能够按要求设置防护屏障的
11、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和经营批发仓库未能够按要求设置围墙的
1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库房和经营批发企业仓库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不符合要求的
1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房、库房和经营批发企业仓库的安全出口及门窗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14、烟花爆竹生产场所和经营批发仓库区的消防设施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