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船机司机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一般安全守则》和《装卸机械司机一般安全守则》。第二条 作业前要仔细点检,确认各制动器、限位开关、联锁、钢丝绳完好,夹轨器、锚定器正常。第三条 作业中:1、听从舱口指挥工的指挥。2、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不准两机同舱作业。4、漏斗或溜筒一旦堵塞,要立即停机,用溜筒升降机或人工排除,严禁用升臂架的方法提升溜筒。5、移舱时要先报警并要注意轨道和空中有无障碍物,不准边起大臂边行走。必须将大臂升起,距船上易碰撞设施 2m 以上的距离再行走。装舱作业时装船机与船上的设施保持 1m 以上的安全距离,方可进行作业。6、行走接近前、后止挡 30m 内,要低速行驶。注意监护电缆收放情况,严禁拖缆行走。7、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并报告值班长和中控室值班员。第四条 作业后:1、将臂架收回到指定位置(煤一期装船机悬臂向左侧回转至与码头前沿平行,煤二期装船机悬臂上仰起至 70°,煤三期 1#装船机臂架收回至 72°,2#装船机臂架收回至 80°,3#装船机臂架收回至 90°,煤四期装船机悬臂收回到码头作业面以内),对装船机实行锚定措施。2、将各开关按钮置于“关”的位置。3、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长。填好运转日志,做好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