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船机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认真严格执行《散粮筒仓系统作业一般安全守则》。第二条 操作前要确认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操作中要随时掌握设备运转情况。第三条 行走操作前,要进行认真检查溜筒是否提起、轨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大臂销是否处于适当位置等,当各部位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行走操作。第四条 行走操作中,地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并与司机保持联系。第五条 作业前必须确认中控室已发出启动信号。第六条 连接溜筒的料口对好后再顺序启动。第七条 顺序启动后,先检查各部件的运转情况,若正常,再开始作业。第八条 水平臂、垂直臂和溜筒,在作业过程当中不准与船上设施或其他物体相碰。第九条 垂直臂喂料器在物料内时,不得进行旋转和变幅操作。第十条 当风力大于六级(风速>20m/s)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实行可靠的防风措施。第十一条 作业结束后,要将水平臂、垂直臂放至规定位置,认真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第十二条 认真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