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制度一、 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均称为设备事故。二、 设备事故的分类1、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分为:(1)责任事故: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2)机械事故:设备构件自身缺陷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3)自然事故;自然破坏力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2、按设备事故的损失金额分为:(1)小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1 千元以上至 3 千元(含 3 千元)。(2)一般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3 千元以上至 2 万元(含 2 万元)。(3)大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2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 10万元)。(4)重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含 50万元)。(5)特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三、 一般设备事故的发生后,生产班组应在 20 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生产中心,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恢复。事后要仔细分析原因,从严处理,从中吸取经验和不足。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生产中心,并限期 3 日内将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上交公司生产中心。四、 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瞒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统计,按期上报。五、 建立《设备事故台帐》,随时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登记,每月随《设备技术月度报告》上报公司生产中心。六、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2、对员工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规程教育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3、设备超负荷运转,超期服役,对存在隐患不实行措施整改造成设备事故者;4、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岗位工人违规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5、设备事故的发生后,有意瞒报者。七、 设备部是公司设备事故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对设备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