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伤事故不仅仅与生产性企业有关,所有的公司都可能遭遇到工伤事故,例如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员工外出办事发生意外等,因此了解工伤事故的范围、处理程序以及工伤待遇等内容,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工伤事故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的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此外,第十五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注意: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过48小时抢救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第1页共4页的;【认定要点】本项仅列举了抢险救灾这种情形,但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三、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