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运转措施1.服从指挥、服从调用、安全正点、积极主动配合、主动地完成各项运输任务。2.所有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和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更不能在出车 8小时前喝酒,值班期间不得外出就餐,坚守岗位、保持值班室洁净、洁净、做到随叫随到,准时正点,如有失误按矿有关规定及队规执行。所有驾驶人员对所驾驶车辆要高度负责。出车之前必须根据队里规定检查好车辆的各个部分;运转时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粗心大意;停车时严格根据《车辆安全停放管理制度》执行,防止溜车;交车时车辆洁净卫生。严格遵守驻矿安监处所下发的《入井车辆安全技术操作章程》之规定。3.车辆只能由车队驾驶员驾驶,严禁各区队、机关部门人员驾驶车辆。4.安全行驶,心态平和,专心致志。5.对人礼貌热情,讲文明用语。6.衣着洁净洁净,挂牌、持证上岗。7.入井驾驶员必须熟悉井下巷道和避灾路线,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区域工作,严禁无计划行车。8.井下车辆会车时必须变光。会车时入井车辆让行升井车辆,轻车让行重车。同向行车时,为安全计,两车车距应大于 150 米;相向行车时,必须在会车区会车。9.所有入井车辆的方向、灯光、制动、喇叭必须齐全、可靠、灵敏,否则不予入井。10.车辆防爆系统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否则不予入井。11.入井车辆内外应当保持卫生洁净、清洁,马槽关闭严紧,运人车应保证运人安全设施完善,否则不予入井。12.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有关规定。13.轻型防爆车行车遇到巷道内有工作人员或等车人员时,必须提前三十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 3 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时,方可再次行车。14.装卸大型物料必须要有专人指挥,司机要密切配合,确保车辆安全装卸。15.大型车辆运转路线有车辆时,以距躲避洞最近的车辆让路的原则进行避让16.所有车辆行车时必须注意巷道两帮的人和物以及周围的环境,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17.空车控制在 30 公里/小时,重车控制在 20 公里/小时,轨弯时必须控制在 5 公里/小时,出井口、大门口控制在 5 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在会车区或联巷口汇车,会车时提前 50 米减速慢行,遵守行车侧有躲避洞的车辆主动避让,入井车辆给升井车辆让路的原则,躲避洞车辆停止运转,另侧车辆慢速顺利通过,汇车时必须变灯。18.巷道轨弯、交叉口、等车点必须鸣笛减速慢行,确认对面没有车辆、人员方可通过。19.严禁走近道走短路,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路线行车。20.严禁人货混装超载行车,如的确需要拉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