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司机(副司机)安全操作章程1、操作者必须掌握机车结构、性能、熟悉铁路运输规程及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章程规定,经考试、体检合格,凭证驾驶
不准光背、赤膊、赤脚操作
2、出车之前必须检查信号、刹车装置、油料、压力表、照明器具、缓冲装置等重要部件是否良好
安全阀应做到定期校验,确保灵活有效
如有不良,排除后才能出车
灭火器材,必须完整有效
3、出车之前时,人员必须齐全,各守职责
行车时精神要集中,加强嘹望
要正确识别情况,掌握速度,不得估量揣测运转
仔细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
及时观察各种仪表
未确认信号或旗语之前或发现铁路上有障碍物或施工时,必须实行措施或停车检查、联系,确认道路良好无阻讨,方可通行
4、调车作业时,车辆必须停拢,然后将风门关闭,风管拆开,方可提钩,并将刹车上紧,防止车皮溜滑
电瓶机车牵引列车时,调车员必须坚守岗位,协助随时停车
5、起动、挂钩、提钩、终点和进出车间必须缓慢,要看清信号
情况不明,不准启动
6、副司机操纵机车时,必须在司机的指导下进行
同时,司机应对行车安全负责
在司机缺勤,当值班调度指定副司机代务时,其作业中应对行车安全负责
7、机车行驶中,禁止机务人员到司机室外做检测、修理机车或其它工作
乘务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非作业人员登乘机车
严禁任何人跳车爬车
乘务人员禁止飞乘飞降
8、在曲线、道口,厂大门、车马行人琐碎繁杂区域,应当及时鸣笛,严密注意信号及线路周围的情况
此时,一般不得加煤或进行其它作业活动,时刻准备实行有效停车措施
9、机车作业结束时,必须停留在线路警冲标内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待机车各部运转情况,并作仔细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