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油泵房安全管理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集输站库各油泵房(输油泵房、转油泵房、燃油泵房、轻油泵房)安全法律规范。2 引用标准SY5737—1995 原油管道输送安全章程规定SY2025-05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章程规定SY/T6319—1997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GB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法律规范油田公司安全标志设置法律规范3 油泵房安全要求(SY/T6320—1997)3.1 泵房的全部建筑结构,应当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应是混凝土抹灰地坪,门开在泵房的两端,门向外开,窗户自然采光面积不小于泵房面积的六分之一,室内通风应良好。地下和半地下轻油泵房的通风排气应不使泵房内油蒸气浓度超过 1.58%(体积)。泵房内不得有闷顶夹层,房基不能与泵基连在一起。3.2 连接电动机与油泵的传动轴在穿过隔墙时,应当设置密封的填料函。3.3 泵房内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3.4 当泵房相邻的附属建筑内布置 10 千伏电压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计量仪表站、工作人员休息室时,都必须以不燃材料的实体墙同泵房隔开,隔墙只允许穿过与泵房有关的电缆(线)保护套管,穿墙套管洞孔应用非燃材料严密填塞。并各有单独出入门。泵房的门窗与变配电间的门窗之间最小距离不小于 6 米。如限于条件则应设自动关闭装置,窗为不能开启的固定窗。3.5 泵房内机泵应排列整齐,管线排列有规律。油泵、阀门、管线不渗不漏,附件仪表齐全。3.6 油泵的电机一律采纳防爆型。3.7 各种设备和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土和油污。3.8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3.9 通向室内的管沟,必须在室外 5m 以外阻断并填塞密实。3.10 操作通道同安全通道结合考虑,应坚固畅通。3.11 室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操作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鞋帽及棉手套,不准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和地面。3.12 各种油泵安全要求:3.12.1 必须按工作场所的危险等级配置防爆电气设备,布线宜采纳铠装或钢管埋没。3.12.2 基础牢固,运转中不颤抖,纵向和横向调平,垫铁露出机座 10—30mm,地脚螺栓紧固。3.12.3 轻油泵的输送量大于 50m3/h 时,其轴封应为机械密封,渗漏量小于 2 滴/min。作业不频繁的、输送量小于 50m3/h 的小型油泵,可采纳填料密封,其渗漏量不大于 15 滴/mi n。3.12.4 用手转动联轴器、传动轮,或拨动活塞,无轻重不均匀的感觉。离心泵容许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