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宣讲)(汤立)一、驾驶员交通行为规范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4、驾驶车辆时先系好安全带,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二、驾驶员工作规章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24小时开机;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驾驶员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5、值班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6、严禁非驾驶员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三、保险及理赔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2、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
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4、办公室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5、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辆事故登记制度1、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