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企业验资问题探讨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一、验资的一般特征
验资一般有三个特征
第一,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清算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9、30、63、84条等条款相应对验资业务也作出了规定
第二,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委托人可以是被审验单位,也可以是被审验单位委托的第三人
第三,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的需要
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验资的审验方法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增、减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时,审验范围涵盖与增(减)资相关的出(减)资者、出(减)资币种、出(减)资时间、出(减)资方式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增、减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第1页共4页对于出资者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