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如何为建设新农村探析(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制体系基本建立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制,突出表现在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等7项机制上
这7项机制,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抓住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反映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让农民获得了立竿见影的收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
(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所相当部分设置在农村乡镇
这些基层工商所了解当地农业生产基本情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性较强
近年来,许多省区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所一标”、“以所帮村”等活动,加强政策、信息的指导和服务,支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带头人,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000091,股吧)流通,引导广大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等,取得了良好成绩,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能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方法实现了重要转变,由以前注重农资市场监管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并重转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能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一是继续保持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态势
全国工商系统连续多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全系统每年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数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