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检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2006年7月,**市工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检工作,共抽取除尿素以外的复合肥、复混肥、磷肥等63个样品,检测结果合格的50个样、不合格的13个样,抽检的县(区)工商局,依据《检验报告》对经销不合格化肥的单位进行了查处,打击了售假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但抽检工作中曝露出抽检方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如不引起重视、解决,一但被抽查人提出异议,所取得的检验结论也由此不被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采信而丧失法律效力,直接导至行政作为无效的后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抽样方法不规范
大部分县(区)局实施抽样时,采取的方法是在抽检的库存商品中取出一袋,拆封后取出样品2千克,分为2份,一份送检,另一份留存
不以库存商品为基数,决定应抽商品袋数,不符合随机、多袋、混合取样的要求,取样方法不正确,致使检验结果不具公证性和代表性
(二)样品包装不规范
各县(区)工商局在对样品的包装和密封过程中,有的采用纸袋包装,有的用普通塑料袋包装,没有按照标准采用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装,不规范的包装导至合格产品样品采集后的水分超标
(三)抽样记录不规范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抽样执法文书,在抽检记录中的记录五花八门,执法人员在记录中常常出现漏记错记的问题,如,不记录抽检样品的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不记录抽检样品的养分总含量及各养分之间的配合比和生产日期、批次等其它主要参数;不记录包装袋上是否标注含“氯”(按规定,只要标注“含氯”,则“氯离子”不作为检测项目,不标注的才作为检验项目);不记录被抽样品的代表数量,由于记录的不规范,不能给委托检验单位提供祥细的检验所需的资料,至使检验部门检验难、检验结果难作为处罚定性依据
第1页共4页二、解决的对策为规范全系统在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检工作,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