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矿井通讯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依法取得上岗作业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以内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定期对通讯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安装等工作。(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在主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通讯设备和井下的各通讯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修理等工作。第 2 条 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第 3 条 认认真真的做好通讯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保证通讯工作的正常运转。第 4 条 常常深化生产队组及作业地点,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做好自保与互保的安全工作。第 5 条 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的防雷工作。第 6 条 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第 7 条 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及时、快速进行处理井下通讯故障。(二)、责任追究第 8 条 未经专业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的,负直接责任。第 9 条 通讯仪器、设备未及时维修,不能达到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第 10 条 未对安全仪器仪表及时冲放电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第 11 条 对通讯仪器、设备要进行认真检查,对损坏要及时维修,未及时维修的,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未对通讯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的,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 通讯仪器设备技术参数不符和有关规定参数的,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按情节严重程度,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