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办技术主管(主管工程师)工作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防办技术主管的工作总则与目标、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各二级单位通防办技术主管。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2.1《煤矿安全规程》、《操作章程》、《作业章程》、《防突规定》2.2 集团和公司各项相关管理制度3 工作总则与目标3.1 防突技术管理科学合理;3.2 防治突出工作切实有效,及时到位;3.3 各种原始资料真实有效,收集齐全;3.4 各项措施、计划编制及时、准确、科学、可行;3.5 严格根据“四位一体”措施施工;3.6 严格根据煤矿“三大规程”和《防突规定》执行;3.7 坚持安全第一,做到安全生产;3.8 发现处理隐患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4 工作内容与要求4.1 负责通防办技术管理工作,常常深化现场解决实际问题;4.2 负责组织收集防突有关资料、填写突出卡片、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总结以往的经验;4.3 负责撰写制定防突措施,防突设计并参加防突措施及有关防突工作面的规程措施的审批;4.4 协助通防办主任编制矿井防突规划及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防突各类总结、计划;4.5 协助主任与地测科、通防区共同编制并及时填绘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指导安全生产;4.6 负责石门(井巷)揭煤设计及新水平、新采区突出煤层的防治突出设计及措施编制;4.7 负责编制矿井、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安全生产;紧盯瓦斯治理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4.8 负责编制“一通三防”汇报材料,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4.9 负责做好隐患排查、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及上级检查问题的跟踪、督办;4.10 负责按时上报物资材料计划,以满足安全生产需求;4.11 协助通防办主任定期开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4.12 负责组织防突措施和防突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和汇报;4.13 负责各类防突报表、牌板、台帐的登记填制工作;4.14 参加有关“一通三防”事故的处理与调查; 5 职责与权限5.1 职责5.1.1 贯彻执行煤矿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做好矿井防突技术管理工作。5.1.2 负责编制防突设计、措施,石门(井巷)揭煤防突设计和监督措施的正确实施,保证安全有序生产。5.1.3 根据采掘工作面地质和瓦斯变化情况,及时补充防突措施内容,保证防突设计、措施实施的有效性。5.1.4 协助主任、副主任,常常深化现场,发现和处理防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