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 2025 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 2025 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矿长与总工程师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1、全年做到无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杜绝瓦斯、水灾事故事,七级以下轻伤事故控制为零。2、质量标准化通过评级验收,进入联合试运转。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协助总工程师强抓防治水、防突管理和通风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强抓通风和抽放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3)参加公司和矿组织的“一通三防”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监督有关单位整改落实。(4)参加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5)参加“一通三防”专业会和防突专项会议,并落实会议决定。(6)参加审批防治水、防突规划、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通风和抽放各种图纸,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7)参加追查分析突出事故,并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8)参加通风和抽放系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三、处罚1、在任职期间, 发生七级以上工伤事故的,一次罚款 500.0元,七级以下的罚款 300.0 至 200.0 元。2、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根据公司规定执行处罚。 四、此书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是。 本责任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总工程师: 目标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