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各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员、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到位。保证必要的设施设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用资金,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仔细开展工作。尤其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并仔细开展工作,每次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及时将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上报我站。 三、仔细贯彻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讨论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的重大问题,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个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对客运(包括旅游客运)、危货运输企业每个月至少组织 1 次针对驾乘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生产宣贯教育或学习活动。 四、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逐级签至车管员、安全员、驾驶员、押运员及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安全生产责任状原则上一年一签,对单车驾驶员、其它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延续使用。但发生人员变动(包括从事道路运输的所有从业人员)时要随时签订。 五、仔细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强抓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月”、“11.9 消防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及重大节假日等期间的宣贯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并仔细做好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企业员工安全教育率达 100%,特别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六、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根据“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阔干部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处理各类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