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标准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过程当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有策略,有方案、有策略,有方案有目标、有针对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供手册)和(江苏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配备合格的施工作业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之前要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试验周期;3、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
试验规定执行,如有遗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4、公用的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进行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5、安全工器具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检查试验台帐,做到帐物相符;6、安全工器具应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7、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组不得索回;8、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9、安全工器具应当严格根据《申办安全工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10、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试验合格之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贴标(挂)合格证,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应当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11、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标贴(挂)合格证方可使用;12、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