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检测修理安全章程规定1、施工之前,施工负责人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所用的工具必须认真检查,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严禁不经检查直接使用。施工之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附近 30m 内杂物,确保巷道高度、宽度符合施工要求。2、检测修理采掘机械设备时,应在顶板、煤帮支护良好、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测修理工作。3、安装、拆除采掘机械设备时,起吊重物若有下滑趋必定会须做好防滑措施并必须可靠。所有葫芦吊拉吨位应与被吊物件相符,并留有余量。起吊截割部、本体时,必须采纳不少于 2 个葫芦同时作业,吊拉吨位不小于 3t。4、液压系统一般不得在井下检测修理,如特别情况需在井下检测修理时,应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5、起吊重物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施工人员要互相配合,并设专人指挥。起吊时必须先试吊,并设专人观察起吊点各连接处、顶板、锚杆支护情况,起吊必须要使用专用锚杆,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施工。6、施工期间,施施工场地点两头要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或通过施工区域,如确需通过必须征得施工负责人同意。7、采掘机械检测修理时,应当切断设备电源并实施相关闭锁。8、电气部分的检测修理根据电气设备检测修理操作章程进行。恢复送电前,检测修理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开机。施工现场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时,严禁送电;瓦斯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所有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