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开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厂办与厂办采购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目标: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零伤亡事故;零危化物泄漏;零火灾事故;零爆炸事故;零新增职业病病患。2.责任:2.1 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组织对供方绩效评估,复评。不得向无资质或资质不全供应商采购。2.2 保证供应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时必须检查。2.3 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作用。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应当纳入计划,及时供应。2.4 对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酸等)进行采购运输保管和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保用品,向公司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2.5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并对其进行完善和管理。2.6 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2.7 集团负责采购的供应商不在本体系内。2.8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实行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3.措施:3.1 及时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任务。3.2 加强本岗位专业技术的安全学习,积极努力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4.考核期限:4.1 考核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4.2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5.考核办法: 假如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分 10 分/次,对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责任。凡因违反操作章程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部门负责人(签字): 岗位人员(签字):共 1 人。 签订日期:202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