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发展地方经济指导意见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建设再上新水平的有关要求,就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升市场主体准入效能
对现行政策规章已不适应现实登记程序需求的,在符合法律原则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性开展登记
对一些部门自行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停止执行,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办理
注重科技投入,在现有网上登记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强电子监察的运用,加快开发社会评价软件系统,通过投诉电子报警、自动绩效评价等,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培育
二、开展点对点挂钩联系服务
一是对重大招商选资实施项目管理
发挥工商部门人员、职能优势,掌握项目投资的第一手信息,积极宣传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条件
对有意落户的重大项目(注册资本300万以上),专人提前介入,全程陪同企业做好与市工商局注册处的沟通协调、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手续委托等事务,并保证在第一时间完成行政许可
二是实施市场主体素质培育工程
综合考虑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处行业、规模大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发展潜力等因素,各选取百家重点企业、百家成长性企业、百家现代服务业企业、百家高科技企业、百家税源企业开展“联五百民企”活动,选取一千家个体工商户开展“育千佳工商户”活动,专门建立档案,实行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做到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重点难点个别服务,重点产业扶持服务
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属本单位职责的全力解决,非本单位职责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或与相关部门协调
三、加强市场主体运行情况分析
继续完善个私经济运行分析季报制度;建立“新设市场主体情况月简报制度”,定期以简报的形式将我区经济发展月态势最新、最全的数据第一时间报送给区委、区政府
抓好政府企业信用平台的运行,归集整理企业信用信息,形成覆盖广泛、内容全面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