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借出和使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 XXXX 有限公司关于生产现场钥匙的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 XXXX 有限公司生产现场钥匙管理。2.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生产典型事故预防措施》3.定义生产现场钥匙借出管理工作,是指为了防止“三误”事故的发生,对生产现场钥匙所做出的标准化规定的具体工作。4.内容4.1 生产现场钥匙4.1.1 所有钥匙实行“集中管理分类编号存放”的原则,钥匙名称按设备名称撰写,统一存放在钥匙柜内。4.1.2 五防钥匙和配电室及 配电设备钥匙应配三把,一把专供运转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借给检测、修理人员和其他可单独巡视升压设备的人员使用。4.1.3 运转班组要把钥匙管理纳入交接班内容,交班、接班要仔细核查正常使用钥匙、事故处理钥匙及巡检钥匙,发现钥匙丢失或损坏要在记录本上记录好并及进行汇报。4.1.4 借出钥匙时,应在钥匙借出记录中记录清楚钥匙名称、借用人、借出理由、借出时间及经手人;交回钥匙时应在钥匙借出记录中记录清楚交回人、交回时间及经手人。借出与交回时间应记清年、月、日、时、分。4.1.5 钥匙借出记录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严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4.1.6 每日借出钥匙必须督促借用人员当日返还,并闭环钥匙借出记录。到期后如仍需使用应重新履行借用手续。如逾期不还,运转班人员有权追还,逾期不追还者应承担相应责任。4.1.7 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事故处理钥匙,事故处理钥匙任何情况下不得外借。4.1.8 钥匙借用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归还钥匙,无故到期不还者,汇报光伏电站负责人进行考核。4.1.9 事故处理后,应将所有事故处理钥匙放回至原处。4.1.10 值班人员发现有检测、修理人员在开关室、变压器围栏内、直流室、电缆夹层内等不经允许不借钥匙私自进入室内时,应当立即要求其离开,及时汇报光伏电站负责人。4.1.11 开关室、电缆夹层门锁更换后,检测、修理人员及时将钥匙全部交于运转人员保管,并填写书面交接文件交检测、修理人员留底存档。4.1.12 现场的门锁失灵或损坏后运转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缺陷,联系有关人员处理。4.1.13 解锁钥匙(万能钥匙)在正常不使用时应按要求封存在专用盒内,并填写封存日期及封存人,在封口处加盖公章。4.1.14 解锁总钥匙启封使用后,要将使用原因,操作人、监护人、班长、批准人详细记录在专用记录内,使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将解锁总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