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输煤系统着火和煤粉自燃的安全保障措施为了防止输煤系统着火及发生煤粉自燃,确保输煤系统安全、可靠供煤,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一、火源控制措施1、输煤系统设备应当保持健康正常运转,禁止过载运转,带病运转,以杜绝电缆超温,机械摩擦超温而引发火灾现象的发生。2、在输煤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此设备处的煤粉清理洁净,上、下层动火作业应实行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加强现场的监护工作。3、输煤系统电缆开关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开关接头积尘,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在输煤栈桥内私自乱接电源。4、严密监视输煤系统转动设备的温度,杜绝超温现象。5、输煤栈桥廊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6、输煤系统现场禁止吸烟。 二、输煤皮带防火和防止煤粉自燃的措施1、加强输煤皮带巡检,注意皮带上的煤是否有超温柔自燃的现象,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2、每次上煤结束后,待输煤皮带上的煤全部走空后,系统应适当延时运转,巡检人员必须对皮带系统进行全而检查,保证皮带上不留有积煤。3、注意监视各仓的下煤情况,检查给料机导煤板有无积煤自燃的现象,如遇异常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并实行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保持输煤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输煤皮带附近地面上散落的煤渣和煤粉要及时进行清理十净,不在输煤皮带附近堆放煤渣煤粉。同时在皮带运转中和停用中(包括长时间停用),每班都要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消除。避开积煤积粉自燃引起皮带系统着火,具体措施如下: (1)对所有的落煤筒进行检查清理,不得有积煤积粉。 (2)对输煤系统所有的仪表箱和控制箱内进行检查,发现有积煤积粉应当及时通知电气仪控班进行清理,并定期清扫电缆槽架上的积煤积粉。 (3)皮带滚筒下不得有积煤积粉。 (4)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如遇设备检测、修理或其他情况导致的输煤皮带长时间无法投运的情况,应将留在皮带上、落煤筒内和输煤槽内的煤及时清走,避开长时间堆积造成煤粉自燃。5、保证水喷淋、干雾抑尘和各除尘器运转正常,不能有煤粉将喷嘴堵塞的现象。6、检测、修理人员应当及时消除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杜绝或减少因设备缺陷造成的煤粉漏泄事件。7、巡捡人员应认真对煤仓进行检查,发现煤仓口冒烟应当立即通知汇报调度,安排尽快将该煤仓存煤烧空。8、及时与调度联系了解运转煤仓情况。若锅炉较长时间停运时,应保证将煤仓烧空,若遇非计划停炉,巡检人员应对煤仓随时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