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长签订以下(2025 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1、建设期间坚决杜绝重大事矿发生,确保“0”死亡;2、实现地面无重伤、井下重伤事故控制在 3 人/a 以下;3、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1、在总工程师的带领下,做好分管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法律规范和水害防治工作条例,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4、常常深化现场,掌握第一手水害防治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基础工作,收集、掌握水文地质资料,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6、参加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章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组织编制探放水设计,参加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8、组织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水害防治安全问题,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实行措施进行处理。9、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并仔细组织落实。10、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水害防治讨论,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估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水害防治工作技术水平。11、协助总工开展每月的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12、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乐于探究矿井水害防治的有效办法。13、积极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加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14、本责任书有效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5、本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签订人: 总工程师: 防治水科长:2025 年 月 日 202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