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奖惩制度(一)奖励 凡模范执行饭店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热心于防火安全工作,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视情给予奖励和表扬
及时发现、防止事故的发生的;2
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检举他人违反饭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有卓越成绩的;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使饭店免受损失的;4
在扑灭火灾事故中,奋力扑救,作出显著贡献的;5
在消防安全活动中成绩优异的;6
其他在防火安全中作出卓越成绩的
(二)惩处 凡违反消防法规和饭店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批判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违反安全防火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2
对不安全因素未及时进行整改而发生事故的;3
拒绝执行隐患整改要求的;4
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事故的;5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在禁区内吸烟的;6
违反明火使用规定,擅自动用明火的;7
损坏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的;8
违反安全操作章程及制度,发生事故的;9
非重点要害部位人员,擅自进入重点要害部位的;10.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