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法律规范销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炮竹点的消防安全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检,并确定巡检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仔细做好记录工作。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其它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3、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挡而影响使用。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禁止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6、其它安全情况。 二、隐患整改: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对违反消防安全章程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监督落实。3、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通报,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方案。并登记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并监督落实。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实行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整改。 三、防火检查人员职责:1、防火检查人员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持续性的消防安全检查。2、防火检查人员应当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