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防雷、接地静电安全操作章程1、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转,检测、修理作业的杂物。2、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3、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4、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仔细做好可靠接地。5、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 月 15 日前)投入运转。6、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 1 次,并仔细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 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7、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允许随意拆除。8、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 欧。(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 欧。(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 欧。(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