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隐患重复产生管理办法为了牢固树立“隐患即为事故”的安全理念,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安全隐患,严把隐患整改质量验收关,杜绝重复性隐患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防范隐患重复产生机构设置 我矿为了扎实作好隐患重复产生的防范工作,经过讨论决定,成立我矿“防范隐患重复产生”领导小组: 组长:杨上生 副组长:成正权 组员:江美生、郝亮、张炜、袁野及各科、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成正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性工作管理。 二、防范隐患重复产生管理制度1、重复隐患即为连续 1 个月内,在同一责任单位区域或分管业务范围以内有 2 条及以上相同内容的隐患。2、技术部门结合现场实际制订规程措施,确保规程措施的预防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杜绝规程措施因为时间、空间的变化产生重复性隐患。3、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及质量验收制度,对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5、强化考核机制,严格追究追债。根据查出隐患按严重程度,严格执行追究问责制度;凡上级监管部门查出隐患一律进行追究问责;经月度总结分析,出现重复隐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倍进行处罚。6、强化安全大局观,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严格遵守“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断地去加强现场的巡检,及时发现和整改 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四、考核1、矿上发现安全隐患,严格根据《大兴公司新世纪煤矿三违处罚细则》进行处罚。2、上级检查隐患处罚: ① 操作者责任,按 50 元/条处罚。 ② 属现场跟班干部责任,按 250 元/条处罚。 ③ 科队长工作安排不到位,自身责任,按 250 元/条处罚。 ④ 分管领导自身责任,按 250 元/条处罚。3、经月度分析,凡出出现重复隐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双倍处罚。 大兴公司新世纪煤矿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