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实行有效的支护。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当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该先将施工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再行加固。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 5-8m 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裂、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当设置牢固的扶梯。7、采纳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 20cm,跨度大于 4m 时不得小于 25cm;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 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 5cm。木支撑宜采纳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8、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当遵守本规程"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当保持在 0.2mpa 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10、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当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 1.5 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快速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