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防火应急预案1、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机械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 120 平方米设置标准灭火器一个。2、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允许随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它用。3、 在油库、木工间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禁止吸烟,并设“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4、 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放、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 氧气、乙炔气、汽油等危险品的仓库,应有避雷及静电接地设施,氧气仓库的室温不得超过 35 Cº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报警,快速组织人员快速撤离施工现场。不得围堵疏散通道。7、临时建筑及仓库的设计,应当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8、事故及时上报:事故的发生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根据资产关系或管理关系向隶属的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和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及时上报应包括下述内容:(1)事故的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2)事故的发生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3)事故的发生原因的初步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