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士烟草国际商标许可证合同一、引言本合同的双方,分别是雷诺士烟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某烟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使用甲方商标的授权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是该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并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和商标使用权。2.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约定的授权期内,在甲方商标授权使用范围内合法使用甲方商标。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同意在合法授权期内,根据甲方规定的授权范围使用甲方商标。2.乙方无权将甲方商标再次授权给第三方使用。3.乙方同意授权甲方监督其商标使用行为,并提供使用情况报告。四、商标使用范围和期限1.乙方在商标使用范围内有权使用甲方商标,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扩大自己商标使用范围。2.商标使用期限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到期后可通过协商另行续约。五、商标使用费及支付方式1.乙方在使用甲方商标期间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支付商标使用费。2.商标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因某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七、协议终止和解除1.当商标使用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2.如任何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则应当另外协商解决。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九、协议变更和补充1.本协议如需变更和补充,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签字、盖章。2.双方签署的变更和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协议生效和效力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合同效力。2.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他1.本协议不得转让。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双方阅读而设,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上为甲方和乙方商标许可证合同,确认协议的双方已经充分了解并理解协议的各项条款,同意遵守并履行各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