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中学通用技术实践室装备标准一、通用技术实践室建设(一)建设原则1.本标准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及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制定
2.考虑到经费、场所、设备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多所学校共建劳动技术训练中心等形式建设
3.学校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实践项目,建设参照本标准进行
4.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此平台上自由拓展与教学及操作实践活动内容相应的设计与制作活动
5.实践课教师可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教师资源,也可通过聘用的方式解决
(二)实践室设置要求序号名称Ⅰ类Ⅱ类Ⅲ类必配选配必配选配必配选配必修课实践室1技术设计实践室☆☆☆2技术制作实践室☆☆☆3技术设计与制作准备室☆☆☆4仪器、材料储藏室☆☆☆选修课实践室5电子控制技术实践室☆☆☆6建筑及其设计实践实室☆☆☆7简易机器人制作实践室☆☆☆8现代农业技术实践室☆☆☆9家政与生活技术实践室☆☆☆10服装及其设计实践室☆☆☆11汽车驾驶与保养实践室☆☆☆12仪器、器材室(选修)☆☆☆13药品室(选修)☆☆☆14准备室(选修)☆☆☆说明:因大量的工具与学生作品放在教室内,“技术设计与制作准备室”与“仪器、材料储藏室”可合并为一个“准备室(仪器材料储藏室)”
(三)实践室数量要求块模数轨量数8轨12轨16轨20轨必修课实践室Ⅰ类2345Ⅱ类2345Ⅲ类1234选修课实践室Ⅰ类3456Ⅱ类2345Ⅲ类1234说明:1.实践室数量要求不包括仪器、材料室,准备室,药品室等专用实践教室的辅房
专用实践教室辅房数量与面积应符合存放仪器、器材与准备操作要求
2.8轨以下可参照8轨,9轨~12轨可参照12轨,13轨~16轨可参照16轨,17轨~20轨可参照20轨,20轨以上的可根据情况适量增加并将功能进一步细化
3.Ⅲ类学校必修课实践室:8轨建“技术综合实践室”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