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技术措施1、穿孔作业时,应当严格根据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
特别情况,报项目负责人决定
2、穿孔机制动装置失灵时,禁止工作
3、穿孔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穿孔机升降、穿越高低架空线或行走距离大于 500m 时,应当事先落好钻架
5、爆破材料的运输、使用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有关法规和规定
6、新农村建设资源回收爆破作业,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和本矿《爆破安全操作章程》的有关规定
7、新农村建设资源回收爆破作业区域边缘必须立明显的标志牌,不准闲杂人员入内
8、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操作爆破材料过程当中,20m 以内不得有明火,并禁止吸烟,10m 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9、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 5m 以外, 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孔炸药 2m 以外处
10、爆破安全警戒及其它距离必须按规程执行;各种机械设备距炮区最外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1、雾天和夜间必须放炮时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雷雨时起爆
12、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严禁采纳裸露爆破,放炮工作应在白天进行,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 3 人, 严禁向炮孔内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
(2)装药和充填用的炮杆必须是木质和竹质的,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3)充填时应保护好导爆索、导爆管,防止破坏或掉入孔内
充填物粒径不应大于 30mm
(4)卡堵炮孔或导爆索损坏时应快速进行处理,实行补救措施,如无法处理,必须插上标志,按瞎炮处理
(5)机械化装药时,必须由专人操作
13、工作面产生的大块一般采纳机械破裂,特别情况需要进行二次爆破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法律规范: (1)二次爆破一般采纳炮眼爆破,打炮眼时、应选择方向,防止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