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和上级机关单位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禁止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2、仔细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仔细贯彻二航局、项目部安全方针目标,督促各工段、班组做好安全目标分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4、参加项目部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分析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防范措施,督促相应工段及时进行整改。3、坚持对农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和考试不合格的任何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参于撰写施工组织设计,依据现场具体的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到人。5、对租赁船舶和劳务作业人员,负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协议书》内容,监督执行。8、有权进行制止任何违规违章指挥和违规违章作业,并带头遵守,让生产服从安全,确保安全有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