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有积极重大意义
项目管理部必须按合同条款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2
开工之前,项目管理部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施工单位提交合同规定的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及其它相关资料;3
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设计;4
依据合同要求进行场地移交,及时签发工程开工令;5
核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主要施工班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6
进度控制:随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达到工期目标,包括分段工期和节点计划进度,如有延误,应要求对方提交赶工计划,并按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处罚;7
施工过程当中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应按相应制度、程序进行处理,并在合同履约部的指导下做好取证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应当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8
双方往来函件管理,我方所发函件是否已让对方正确签收,要求对方签收人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有正式的书面委托;对方发函,我方应专门指定人员签收,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允许随意签收对方发函,此项工作必须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上明确;9
对方提交我方确认的各种工程资料应在合同或公司制度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签认后返回对方;10
合同争议的处理:主动协调与对方的争议问题,配合合同履约监督部做好取证工作;11
对方违约时,应当及时收集具备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相反,当对方提出此种要求时,我方人员应当依据合同条款仔细考虑是否该答应对方提出的要求,应有高度的防范意识;(注:具备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为双方签章确认的往来函件、合法的录音、影像取证及传真、电子数据等
严格控制导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长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积极鼓舞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