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保卫工作职责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本单位的保卫工作,并在全权负责的原则下,授权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本单位的保卫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卫工作安排,建立健全综治委、治保会、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与分包协作单位签订责任状,落实本单位保卫责任制,完成保卫工作的各项控制指标;3.讨论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定期与不定期针对单位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工作情况,召开治安综合治理会议,讨论工作,解决问题,做出决策;4.常常组织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检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讨论消除各类隐患的措施,监督检查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5.讨论分析治安形势,掌握治安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把闹事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各种突发状况的发生;6.对外施队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教育培训;7.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8.加强对保卫组织、保卫干部的领导、关怀、支持他们的工作,提高保卫队伍的政治、业务素养。对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保卫干部要给予奖励;9.加强对护厂警卫、成品保护消防工作的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确保一方平安;10.在施工程实行总包负责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各分包单位、外施队依照治安、消防、交通有关规定,进行宣传、检查、监督。在各分包单位、外施人员进场前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外施队要指定专人进行负责分包范围以内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11.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和管理;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12XXXX 有限公司要求法律规范、完善治安、消防、交通内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