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1、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处理应当符合下述规定:1.1 区别不同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类型,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1.2 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发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纠正违规违章指挥和作业行为。1.3 跟踪检查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保存验证记录。2、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分类2.1 按事故的原因及性质分为 4 类: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环境事故。2.2 按事故类别分为 14 类:物体打击、车辆损害、机械损害、起重损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炸、中毒、窒息、其他损害。2.3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 3 类: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2.4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把伤亡事故分为:2.4.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4.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4.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4.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