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除尘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对粉尘防燃、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各种违章行为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保证企业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现综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除尘设备安全管理规定。2. 范围本项规定适用于索菲亚家居 XXXX 有限公司宁西一厂、二厂所有从事除尘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人员。3. 职责3.1 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厂区除尘设备作业范围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3.2 公司所有从事除尘设备日常管理人员负责除尘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设备安全、有效的运转;4. 管理内容及要求4.1 行政部4.1.1 负责厂区除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撰写及颁布实施;4.1.2 办理施工证、高处作业证、动火申请审批及设备安装、维修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监督;4.1.3 监管除尘设备日常操作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落实情况;4.1.4 按公司规定安全管理员每天分上、下午两次分别对厂区内除尘设备区域进行例行检查,包括安全隐患、卫生清洁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立即找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整改,保证区域的安全及生产的正常;4.1.5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有关粉尘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员工对粉尘的认识,培育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4.2 讨论院技改部4.2.1 依据公司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设备增设、改造报废方案,负责设备的申报、购置撤销等手续的办理;4.2.2 除尘设备安装选点的评估,应考虑选点的安全性、合理性、有用性;4.2.2.1 除尘设备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4.2.2.2 除尘设备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4.2.2.3 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 30 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 平方以上,50 平方以下的不少于 3 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4.2.2.4 采纳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举采纳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 6 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4.2.3 全程负责设备的安装监管,施工过程当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施工人员的施工证办理、高处作业证及动火申请的办理等;4.2.4 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除尘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