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细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有序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项制度。二、适用范围:煤气工段安全教育的管理。三、管理内容:1、凡分配本工段的新工人或外单位调入人员上岗之前必须进行工段、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厂内调换工种,各种原因离岗 6 个月以上复工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3、采纳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新工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教育时间:煤气特种岗位,工段教育 24 课时,班组 32 课时。五、教育内容:本工段安全技术操作章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煤气专业知识等,经教育培训,工段班组试卷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