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供电管理规定1、为了进一步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动力部门负责,机电动力部门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动力部要有以下图纸。 ⑴ 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 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 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 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 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测、修理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根据相关规定检测、修理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测、修理标准进行检测、修理。检测、修理后,要进行验收并仔细做好检测、修理记录入档。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得少于 2 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得少于2 次的定期巡检,每年雨季之前进行 1 次全面检测、修理,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别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 1 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动力部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快速进行处理和更换。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测、修理后,运转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快速进行处理。8、防避雷保护要根据“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得少于 2 次,应在雨季之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测、修理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随意变动。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 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