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工作实施办法1、在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负责学校资助对象资助管理的各类报表,按时向上级报告各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资助情况
10、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黄圩镇中心学校教育扶贫工作流程图家庭经济困难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公示制度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一、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会计为副组长、各校(园)(含民办)全面参与的领导小组
二、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上级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举报受理方式
三、将认定出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内如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一周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对在操作过程中违规的责任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度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资助对象取消其资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