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八注意”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坠落高于基准面 2m 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根据有关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上完成,尽量减少高处作业,规避风险。假如必行进行高处作业的,应做到“注意”。注意一: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 1 次体检。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萎靡时,禁止登高作业。注意二:高处作业均应该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实行其他防止堕落措施,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m 时,应使用安全带,或实行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之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当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注意三: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常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 1050~1200mm 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 180mm 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彩钢板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显著地点挂上标示牌。注意四:8、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不准低挂高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活,穿软底鞋,并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具。注意五: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当中,应当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与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移动频繁时,宜使用双钩安全带;垂直转移时,宜使用安全自锁装置或速差自控器。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注意六: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固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放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