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之所以高,与建筑施工的特点有关
近些年来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施工作业人员的危险性也不断增大,稍有疏漏,就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为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国家、建筑施工管理部门以及施工企业制定了许多安全管理规定,而且高处作业防护要求也十分明确,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高处坠落事故仍不断发生
应当注意的是,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归根结底都属于安全管理问题
退一步讲,即使是施工人员的主要责任,但是在事故的处理上、在责任的承担上,管理者也要负全部责任,承担各项赔偿费用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个是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
例如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存在缺陷和隐患时,未能及时予以解决; 发现危险因素危及人身安全时,未能及时停止作业;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又没有实行相应的可靠措施等等,由此而造成事故
高处作业必定涉及攀登问题,根据作业章程,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允许随意采纳吊车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但是有些施工人员贪图方便,违反相关规定,从而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第二个是高处作业安全设施( 如脚手架操作平台、通道等) 的主要受力构件,未经设计验算和批准就盲目使用等
例如根据相关规定,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之后方准使用;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等等
有的事故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如:脚手架无施工方案;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 超高的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以及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 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有关脚手架规程的有关规定等
三是建筑登高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