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1 办证1
1《高处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
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 项目负责人持《高处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资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 根据高处作业级别,根据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确认后,将《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留底存档
5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常常深化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人员需高处作业的可以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时可不系安全带,但必须实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7 高处行走时不能双手持物
2 有效期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 24 小时
4 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4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特级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由技术员以上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负全部责任
1 负责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2 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的情况,制订、监督落实安全措施
3 负责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
4 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5 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资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6 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