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休风检测、修理安全章程规定第 1 条 休风点火时,应将火源装入料车内,从炉顶点火,禁止从炉喉入孔处点火。(绞车系统发生故障时除外)点火前,检测、修理人员不经安全科或值班工长同意,不得擅自上炉顶。第 2 条 参加高炉检测、修理的干部、工人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在高空,煤气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检测、修理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工作完毕,必须同离开现场,工作中应定人监护,禁止一人工作。第 3 条 检测、修理炉顶放散阀或料斗设备时,必须在大小料钟上面压料(矿石、烧结矿、水渣)打开炉喉入孔,堵严所有风口。第 4 条 更换风口的操作与检测、修理料斗内设备及炉顶放散阀不准同时进行,假如非同时进行不可,必须请示检测、修理主要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同时进行。第 5 条 休风点火后,在炉顶工作开始前,绞车值班人员必须将所有的电闸拉掉,切断总电源,并指定专人监护。需要动车前,检测、修理负责人应亲自与绞车负责人和专门监护人联系,确保无误后方可启动。第 6 条 凡在旋转漏斗以上部位动火检测、修理时,大、小料钟必须固定和压料。第 7 条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要进入设备内工作时,必须经过煤气防护人员同意后方可工作。第 8 条 凡进入煤气区域检测、修理或检查时,检测、修理人员必须与生产岗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检测、修理的人员应不少于二人。第 9 条 检测、修理中,发现了不安全的因素,检测、修理人员要及时向负责检测、修理的领导汇报,经检查和实行了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工作。第 10 条 休风后,出现需要增减检测、修理项目时,负责检测、修理人员必须和主管检测、修理的领导联系汇报,并实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允许工作。第 11 条 起重工绑架子,搭脚手板时,一定要绑牢放稳。使用的杉杆,脚手板其负荷量一定要符合起重工技术操作规定。第 12 条 起重设备使用之前应试车,试车前必须检查吊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合乎技术规定。使用必须定专人指挥。被吊运物品上严禁站人以及在吊悬重物下站立或通过。第 13 条 同时进行多层交叉作业时,两层作业面间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及附近工作。脚手板上层的检测、修理人员必须将工具、备件、下脚料等拿放牢稳,以防落物伤人,检测、修理结束后,检测、修理人员应将更换下来的设备,下脚料等清理洁净运到炉下。第 14 条 检测、修理中,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地点或夜间工作时,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