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目的 法律规范高空作业车安全操作,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以内的高空作业车司机
1 高空作业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理论和驾驶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市劳动局签发的高空作业车驾驶证方可驾驶高空作业车,有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准驾驶
2 驾驶员在驾车前应当认真了解使用说明,熟练掌握高空作业车性能和操作方法
3 操作前,应对高空作业车各系统进行认真认真的检查,若发现故障必须进行必要的维修
4 开车前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情况,确认无人员及障碍物,确保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并鸣笛起步
5 应空载动作各部位,以检查各部位动作的准确性、各制动系统的灵敏性以及排除液压系统中留存的空气,防止作业中产生振动或“爬行”
6 因高空作业车车型不一,开关位置不同,高空作业车驾驶员相互替车前,必须先熟悉性能后方可从事作业
7 为安全和有效操作,高空作业车应就位于坚硬的地面上,不要停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
8 进入高空作业车作业平台内要栓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不准将安全带系在工作平台以外的构件上,若有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司机有权利进行拒绝开车
9 操作控制手柄应平稳,不可用力过猛,高空作业车禁止两个人同时操作
10 在工作平台内不准架设梯子或放置垫物加高作业,更不允许用长板等物伸出平台外增加幅度,防止倾翻
11 高空作业车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船舶作业时,工作平台外侧距离作业面应不小于 400 毫米,高空作业车司机必须在工作平台内进行操作,并不得将发动机关闭,随时调整工作平台与船舶的相对位置,以防碰撞
12 高空作业车在驳船上作业时,必须将高空作业车停放在驳船中心位置,并且用拉力足够的钢丝绳封牢,不得移动
13 高空作业车严禁在岸边或驳船上对水上没有系好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