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团支部书记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具体划分到每一个人”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进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江宁区教育局“江宁教法(20**)9 号”文件精神, 校长与团支部书记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一、安全职责:1、团委书记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团委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中,确保学校团委工作安全
2、具体做好团委工作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
监督和管理团委工作安全,常常提示团委干部和团员在活动中注意安全,不单独外出,不去危险地区,若有事必须向团委干部请假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教育,严格遵守团的组织纪律;工作中,应服从指挥,不擅自行动
4、实践活动过程当中,团员青年应互相关怀,互帮互助,老师应当及时了解每位团员青年的活动情况;确保每位团员青年安全,有情况及时上报校团委
5、团委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团员、学生进行集体活动等,应细致考虑,严密组织,确保平安
对有一定规模的活动或出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管理老师,严格管理,保证安全
7、如需组织一定规模的出校集体活动,应当事先报校长室审批
8、活动需要的交通工具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验通过
9、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提出改善建议和措施
快速进行处理分管范围以内的安全问题,协助分管校长和学校处理安全问题
本责任书包括 2025 年 XX 省平安校园创建管理目标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追究:按《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校长一份,安保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