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作业安全常识及要求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司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使全司员工具备一定的高速公路作业安全知识和基础技能,达到预防和杜绝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目的,根据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任务、性质及其环境,制定高速公路作业安全常识和要求如下: 一、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1、凡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套装),或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2、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安全布控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安全布控标准根据闽高交警管(2025)5 号文执行布控。 ①、在日间作业时安全控制区域不得小于 300m,并应相应摆设限40km、道路施工、左(右)道封闭、向左(右)行驶等不少于 4 面的施工标志; ②、夜间安全控制区域不得小于 500m,并应相应摆设限速 40km道路施工、左(右)道封闭、向左(右)行驶、前方施工 300 m 等不少于 5 面的施工标志。3、在高速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应用车辆接送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4、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5、在高速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实行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6、路面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按夜间安全布控标准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并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值班。 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1、桥梁、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2、桥梁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当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3、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4、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5、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应按有关规定从隧道进洞口外 300 米开始设置安全布控设施。6、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实行措施保证养护人员安全。7、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允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8、随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