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人民医院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医院职能部门是在院长的带领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直接参加医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专门机构,为了医院各项计划目标的实现,各职能科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依据正确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计划,运用妥当的方式方法,及时排除各种障碍,理顺各个方面关系,提高个人在工作当中的效率,促进医院正常运转和工作全面进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协调职能是现代管理的重要职能。在医院管理过程当中,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权责划分不清,政出多门,工作互相不协调,甚至不团结,有时一项工作按职责应当由两个或以上部门来共同完成的,同时,在工作运转过程当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而现有职能又不能完全涵盖等现象常常发生,往往导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假如不及时排除这些矛盾和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组织机构的协调运转和计划目标的实现就不可能,医院的进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职能部门长效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这时就需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才能顺利完成任务。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仔细履行好职能的同时,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二、 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协调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办事机构:院办公室。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是:1.负责对职能科室之间内部工作的协调和医院与外部之间关系的协调。2.负责院级领导、职能科室、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做到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目标、统一行动。3.负责各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督促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医院实现和全面完成计划目标任务。三、协调的范围和内容在医院工作运转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都在协调范围之内。这些矛盾和冲突按与医院组织的关系,分为内部与外部两大类:对医院内部尤其是各职能科室的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医院与其它组织、个人的矛盾与冲突,属于外部协调。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中,主要协调好三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院级领导,临床与医技各科室、与上级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第二、同级之间的关系,包括职能科室与各职能科室之间、临床科室与医技科室之间、员工个人之间的工作...